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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报销标准(江门市医保报住院报销标准)

来源: 最后更新:22-09-09 11:18:38

导读:从2021年7月1日起,江门正式实施《江门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类保障实施方案》,2021年7月1日起,居民医保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继续为54万元(含大病保险24万元)。

  居民医保住院待遇

  住院待遇保持不变。2021年7月1日起,居民医保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继续为54万元(含大病保险24万元)。

图源: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住院基金支付比例:住院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8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5%,其他支付情形医疗机构40%。

  起付标准:起付标准分别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900元,其他支付情形医疗机构1500元。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人向家庭病床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并建立家庭病床的,不设起付标准。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基金对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上上年度江门市城乡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倍左右。2021年7月1日起,居民医保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参加居民医保的特困供养人员住院可以享受零起付标准,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金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标签: 医疗机构  医保  限额  万元  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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