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7-26 09: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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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工作依据:
录取工作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本人志愿。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个维度;学业评价包括学科考试(考查)、体育与健康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试。
1.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6个维度和学业评价成绩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的考生,方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2.综合素质评价6个维度中任意2项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且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试等级至少有2科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方具备省级标准化高中(包括省级示范高中)和重点职业高中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