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2022年南昌三类人员养老生活补助标准调整方案

来源: 最后更新:22-07-20 09:29:06

导读:据南昌人社消息,自2022年1月1日起,对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养老生活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详见正文。

  ➤2022年南昌调整三类人员养老生活补助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养老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6】257号)文件精神,我市出台了《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养老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洪人社发【2022】155号文,对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养老生活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

  一、调整范围:

  1、按照原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对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的通知》(赣劳社养〔2007〕11号)的规定,纳入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范围的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

  2、按照省轻工行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对全省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尚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赣轻字〔2010〕13号)的规定,享受养老生活补助的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

  3、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养老保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29号)的规定,享受养老生活补助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二、调整标准:

  上述未参保人员养老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25元调整为585元。

  三、调整时间:

  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相关内容拓展阅读】

  ☑ 2022年江西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即可查看详情。

标签: 退休人员  参保  生活补助  城镇  大集体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baike/techan/422074.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