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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异地就医医保报销办理指南(中山市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

来源: 最后更新:22-06-29 08:45:28

导读:中山人在异地就医的医保怎么办理报销?

办理条件

  一、I类人员

  1、异地居住:

  ①已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一到四级工伤伤残退休职工;

  ②拟回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在异地购房(或租房),或跟随子女、亲属居住等,将长期(1年以上)定居于异地。

  2、异地工作:

  ①由单位长期(一年以上)派驻异地某一城市工作的在职人员;

  ②该单位在我市参保,且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

  二、Ⅱ类人员

  1、参保人在我省同一异地居住、工作(学习)连续达6个月以上;

  2、选定的医院可通过省医疗保险结算管理平台(下称“省平台”)与我市实现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标签: 异地  工作  参保  我市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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