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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静安区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材料 静安区住房保障中心

来源: 最后更新:22-06-22 11:46:01

导读:静安区将启动本市户籍第十批次和非沪籍第四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咨询受理工作,沪籍和非沪籍家庭申请材料可详见下文。

  静安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

  咨询(预检)阶段:2022年6月27日—2022年7月1日在街道(镇)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咨询受理窗口进行咨询(预检)活动,对居民家庭情况进行预检。

  受理阶段:2022年7月2日—2022年7月24日开展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工作。提出申请必须做好充分的材料准备,材料提交不正确或者不齐全的,我们将不予受理。受理期间内申请家庭递交材料不分先后,建议居民在材料准备齐全的前提下,佩戴好口罩,严格按照街镇、居委会及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量分散前往。

  申请材料:

  届时,请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带好身份证、户口簿、户籍所在地住房和他处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原住房已被拆迁的,需提交拆迁补偿安置凭证、婚姻证明等有效凭证原件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咨询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请非沪籍居民家庭带好身份证、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婚姻证明、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5年凭证(规定截止时点前63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或者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申请人工作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等有效凭证原件前往单位注册地街道(镇)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咨询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标签: 住房  凭证  产权  户籍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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