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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疫情防控须知

来源: 最后更新:22-05-24 12:06:02

导读: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于6月7日至9日举行,现将高考疫情防控须知进行公布。

  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考疫情防控须知

  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于6月7日至9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区当前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我区2022年普通高考疫情防控须知公告如下:

  一、考前准备

  1.考生须于5月23日开始,登录高考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健康情况承诺书》《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考生须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考试规则,并按相关要求做好应考准备。考生应从考前第14天(5月24日)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在《健康情况承诺书》上,在参加首场考试时上交考点工作人员。

  2.为保障考生能安全顺利参加高考,请目前尚在我区以外其他省(区、市)的考生,在严格遵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务必于5月24日前(高考前14天)返回内蒙古自治区。以上考生须及时与报名所在地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主动报备相关情况。由于考生个人原因,未主动报告目前状态、信息造假、拒绝配合报名所在地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完成信息摸排,由此导致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返回后,应主动如实将行程向报名所在地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社区(村)居委会报备,同时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等。

  3.从5月24日起至考试结束,所有考生实行连续健康监测,并与共同居住人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若身体出现发热、胸闷、咳嗽、咽痛、呼吸困难、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须第一时间就医,并及时向当地及报名所在地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社区(村)居委会报告。对健康监测情况不符合当地防疫要求的考生,不得安排与正常考生同考点(场)参加考试,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在隔离考场或特殊考场参加考试。

  4.建议考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考前连续14天至考试结束保持居家或家校(单位)两点一线。有住宿条件的中学,建议考生从考前14天起统一在校内住宿。

  5.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新冠疫苗接种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在考试前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

  6.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盟市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通过主流媒体和官方渠道了解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和诚信赴考常识,知晓防疫措施、健康状况监测和入场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做好个人防护。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须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7.所有考生均须按照我区发布的疫情防控公告的有关要求,认真如实按时进行健康打卡。

  二、考生入场

  1.所有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以6月7日开考第一科计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报告)参加考试,建议考生持纸质报告参加考试。考点所在地对核酸检测等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执行。不按规定提供的,不得与正常考生同考点(场)参加考试,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在隔离考场或特殊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至少在开考前 30 分钟到达考点(考点所在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健康情况承诺书》、绿色健康码及行程卡和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分时、分段错峰排队通过身体健康监测(体温检测)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但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和验证。考生排队进入考点时要至少保持1米间距。如遇突发情况,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

  3.考试当天,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专业评估,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与正常考生同考点(场)参加考试,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在隔离考场或特殊考场参加考试。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尚未解除隔离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或“行程卡”异常(含绿色状态且带*号情形)、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考前14天内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处于封控区或管控区等封闭管理、考前14天有发热、胸闷、咳嗽、咽痛、呼吸困难、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考生,须于6月4日前将个人行程、健康状况等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报名所在地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经综合评估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根据有关要求,分类安排在不同的考场参加考试。

  5.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

  三、考试实施

  1.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中高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隔离点考场、医院考场等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验证。

  2.考生在考试期间突然发热(体温不低于37.3℃)或者出现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有身体状况异常症状的,应立即告知考试工作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经综合研判后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进入隔离考场继续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

  3.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距,不得拥挤。

  四、食宿要求

  1.考生有集中就餐的,要实行错峰就餐。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应遵循分时、错峰、单向就餐的原则,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

  2.考生有集中住宿的,应自觉配合防疫管理,严格落实防疫要求。

  五、其他

  1.考生提交的体温测量登记和承诺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高考的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和我区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及各地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密切关注我区和考点属地官方发布的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赴考准备,并主动配合考点防疫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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