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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绍兴旧房装修补贴申请攻略 绍兴旧房翻新装修

来源: 最后更新:24-09-21 01:12:33

导读:为做好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促消费工作,切实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绍兴将在全市范围内发放最高可达2万元的购置补贴,申请攻略见正文。

  2024年绍兴旧房装修补贴申领攻略如下:

  补贴范围:

  消费者购买用于旧房装修、厨卫灯局部改造所需的物品材料

  补贴旧房范围:

  2022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城镇住宅;

  2022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集体土地上农村住宅。

  物品材料清单:

  饰面砖(大理石板材、瓷砖)、岩板(仅限于墙面、地面铺设以及不可移动橱窗柜子使用)、地板、墙板、集成吊顶(不含吊顶电器)、套装门(不含智能、电器类门把手)、马桶(不含智能、电器类马桶、马桶盖)、整体柜子(全屋定制且整体柜体安装完成后不可移动,按照投影面积计算)、淋浴房(不含智能、电器类淋浴房)、淋浴花洒(不含智能、电器类花洒)、浴室柜(整体定制)、橱柜(整体定制)、洗衣柜(整体定制)、浴缸(不含智能、电器类浴缸)。

  注意:以上材料、物品均不包括智能、电器类商品,且施工铺设安装后不可移动。

  补贴标准:

  按照上述品类购置价的20%给予补贴;

  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一人多套最高补贴不超过2万元。

  注意:除上述材料和物品购置费用外的人工等费用,不属于补贴范围;

  同一套房不可同时享受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两类补贴政策

  申领时间:

  将于2024年9月底或10月初通过越牛新闻客户端提交,政策期至2024年12月31日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发完即止。

  申请入口:

  越牛新闻APP

  注意事项:

  本次全市各区、县(市)购置补贴活动均统一在越牛新闻客户端按《绍兴市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操作细则》开展,相关补贴资料将于2024年9月底或10月初通过越牛新闻客户端提交,采用先到先得的原则。 (申请入口具体开放时间请关注越牛新闻)

  参与嵊州市"厨房换新"惠民工程的用户,在申请本次补贴时,需要扣除与"厨房换新"惠民工程有关的补贴内容。

  补贴资金额度有限,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发放,若额度用完将即刻停止。

  申请材料:

  1、产权人居民身份证

  2、装修备案通知书:

  -城镇住宅提供附件2:-

  线上:城镇住宅产权人可自主提前将相关资料提交"浙里办-浙里物业-装修备案申请"进行备案。

  线下:备案审核单位为小区物业或社区居委会(针对没有小区物业的城镇住宅)。

  上述三种备案方式具有同等效力,补贴申请人只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备案。

  -农村住宅提供附件3-

  3、房产证明:

  城镇住宅提供不动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拆迁安置协议。(只要其中1项即可)

  农村住宅出具产权、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批地建房等文件或证件(只要其中1项即可),或村民(居民)委员会和乡镇(街道)政府共同出具的证明文件。

  4、与企业(个体商户)签订的装修合同

  合同结束日期应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推动系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发布之日(2024年8月22日)之后,提供装修施工服务一方应为装修企业或出售相应材料、物品的个体商户(须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合同中应体现申请补贴的材料、物品施工安装等具体内容,若申请补贴的材料、物品施工涉及多家装修企业(个体商户),均应提供相应合同。

  5、发票

  纸质发票提供完整、清晰照片,电子发票提供完整清晰截图或原件。发票抬头应为产权人,开票日期应在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

  温馨提示:

  若在开票栏目里面未标明物品、材料型号数量,建议对照物品清单在发票备注栏标明,方便审核哦。

  产权人委托给装修公司进行整包装修且只提供整包金额发票的,需在备注栏注明申请补贴的物品材料用量、金额等信息,同时在装修合同中应附上装修整包金额构成的明细表单(设计、人工、装修公司提供的所有物品材料等费用)。

  6、支付凭证

  支付凭证中应表明收款方为开票方,支付日期应在2024年8月22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期间,支付凭证中支付金额应和发票对应。支付凭证可以为微信支付记录、支付宝支付记录、银行转账记录或收款收据(开票方盖章)。

  7、绍兴市旧房装修、厨卫改造物品材料购置补贴申请表(附件4)

  8、物品和材料进场后照片、房屋装修(改造)前和装修(改造)完成后的照片或装修改造中的照片

  1)"物品、材料进场后照片"应体现申请补贴的物品、材料,不少于1张。

  2)在提交材料时已经完工的,需提交"房屋装修(改造)前和装修(改造)完成后的照片"。其中"房屋装修(改造)前照片"须体现申请补贴的物品、材料安装部位未进行施工时的照片,每个部位不少于1张;"装修(改造)完成后的照片"须体现申请补贴的物品、材料完工照片,每种品类不少于1张。

  3)在提交材料时还在施工的,需提交"装修改造中的照片"。

  "装修改造中的照片"须体现至少一种申请补贴的物品、材料施工情况,不少于1张。

标签: 材料  物品  装修  照片  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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