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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人才迁入办理指南 太原人才引进落户流程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05:11:35

导读:太原市人才落户新规在人才落户方面“大胆突破”,将落户与就业脱钩,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实行“先落户、后就业”,且配偶、子女、父母均可随迁的政策,与以往相比,政策更宽松、流程更优化、手续更简便。

  申请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院校(含技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

  2.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院校(含技校)在校学生(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

  3.具有中级(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等级的技能人才。

  申请材料

  1.申请人、随迁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2.申请人毕业证书。境外学历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院校(含技校)在校学生提供教育部学信网站在册人员证明材料。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及以上等级技能人才条件申请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3.申请直系亲属随迁的(不含在校学生),出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

  申请程序

  (一)关注“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二)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申报信息、审批进度、办理通知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告知,也可以在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查询审批进度、在办业务等。需申报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三)现场核验材料及办理。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通知后,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居住地派出所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办理时限

  公安机关预受理审核(预受理审核时限为5个工作日)通过,申报人收到微信告知后,携带材料前往现场办理,省内户口居民办理人才迁入业务的,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省外户口居民办理人才迁入业务的,当场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标签: 院校  材料  申请材料  技校  在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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