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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长沙县农村危房改造标准(长沙市危房改造政策2021)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04:16:13

导读:长沙县发布了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公布了改造标准,包括建筑面积、房屋结构等内容。

  长沙县发布了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具体改造标准如下。

  1.建筑面积:

  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严格控制确需拆旧建新的援建对象建房标准,只允许建一层,坚持“一户一基、建新拆旧”。除厨房、厕所外,建筑面积1人户20-35平方米、2人户30-45平方米、3人户40-60平方米,超过3人户的人均不得超过18平方米。对于仍从事农业生产的援建对象每户可适当增加用于谷物储藏、农具放置等辅助性房屋面积20-30平方米。辅助性房屋面积不计入建筑面积。签订危改协议时,援建对象应当明确承诺建房标准、入住2年之内不得扩面加层、新房建成后3个月内拆除旧房等内容,未履行承诺的由镇(街)负责追回补助资金。

  2.房屋结构:

  新建房屋主体为砖混结构,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并设置构造柱、圈梁等抗震构造设施,提高房屋抗震能力,确保房屋质量安全有保障。提倡就地取材、节约实用,采用斜坡屋顶,外墙立面不提倡使用瓷砖。

  3.房屋颜色:

  建议以村(社区)为单位,新建房屋外墙颜色保持用色整体、统一,具体颜色由镇(街)自行决定。

  4.配套设施:

  有厨房、卫生间,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齐全,满足基本使用功能要求。

  

标签: 房屋  建筑面积  辅助性  对象  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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