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温州因高温天气停止作业可以扣工资吗

来源: 最后更新:24-05-14 02:20:55

导读:用人单位在下列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温州因高温天气停止作业可以扣工资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企业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企业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在下列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各单位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和室温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文件《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号)文件规定执行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标准为:

  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

  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标签: 作业  室外  高温  劳动者  露天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baike/techan/2192908.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