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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城乡居民生育待遇结算方式 南宁市生育待遇申请表下载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12:15:16

导读:参保人员可以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在院端进行结算,如果在院端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结算的,可持以下材料到参保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结算方式:

  (一)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在院端进行结算。

  (二)线下窗口办理结算

  如果在院端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结算的,可持以下材料到参保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所需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申报表》,原件1份;

  3.医院收费票据原件(发票丢失的,可提供加盖医疗机构财务章的发票存根,并签署承诺书);

  4.费用清单,原件;

  5.有诊疗经过描述的诊断证明、出院记录,验原件;

  6.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如无法提供的,可提供参保人员直系亲属的银行账户及双方关系证明或承诺书);

  7.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登记证或再生育证,流(引)产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需提供结婚证,验原件。

  办事地址详见↓↓

  

标签: 原件  医保  承诺书  参保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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