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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2021年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7 11:58:30

导读:临汾市2021年市城区公办幼儿园采用网上报名、电脑摇号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为进一步做好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临汾市2021年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我市2021年市城区公办幼儿园采用网上报名、电脑摇号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为进一步做好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把规范幼儿园招生秩序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进一步规范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创设良好的招生环境,促进全市学前教育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市城区公办幼儿园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条件及招生工作程序进行招生。

  (二)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每一名适龄幼儿只能报一所幼儿园。

  (三)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电脑摇号派位录取。

  (四)报名摇号工作由临汾市教育局和尧都区教科局统一组织。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及幼儿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全程录像。

  三、招生计划

  

  参加本次市城区公办幼儿园网上招生的共7所公办园,公开面向社会招收442名幼儿。

  四、招生条件

  (一)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年满三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二)具有尧都区城区八大街道派出所(西街派出所、南街派出所、乡贤街派出所、辛寺街派出所、解放路派出所、水塔街派出所、车站街派出所、铁路东派出所)户籍的适龄幼儿。

  五、招生网址

  (一)市教育局网站入口:http://www.linfen.gov.cn/jiaoyu/首页点击“临汾市2021年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平台”链接。

  (二)网址登录:http://www.lfywjy.com:8188/kinLogin

  在电脑上打开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或360安全浏览器,选择极速模式输入网址。

  六、日程安排

  (一)发布公告

  8月21日—8月23日,临汾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临汾市2021年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临汾市2021年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参与网上招生的各公办幼儿园在园门口张贴公告。

  (二)网上报名

  8月24日8:00—8月26日18:00为正式报名时间,幼儿监护人按照要求在网上报名。

  1.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实行“网上统一报名,超计划摇号录取”。采取幼儿监护人自愿的方式,通过报名平台如实填报各项信息进行报名。若因个人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等原因导致无法录取,由幼儿监护人承担相关责任。

  2.选报志愿实行“一幼一园”。幼儿监护人可根据自己意愿选择一所幼儿园报名。网上报名期间,幼儿监护人可登录系统对所报幼儿园进行两次修改,以最后一次填报为最终选报结果。三次机会用尽,则无法报名。

  3.最终摇号结果与报名时间先后没有任何关系,请家长错峰报名,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

  (三)系统审核

   8月27日系统审核报名条件。在公安网监及公证处监督下,第三方软件公司检测摇号程序和操作所用电脑及承载报名数据的U盘,检测合格后密封保存于市教育局保密室。

  (四)摇号及录取

   8月28日,市、区教育(科)局组织对报名超过录取人数的幼儿园进行100%摇号,并公布摇号中签结果。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且符合相关要求的,直接予以录取。

   1.现场摇号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进入摇号现场的人员务必佩戴口罩(自备),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码。

  2.复核信息公布录取结果

  8月29日,各幼儿园复核摇号中签的幼儿信息,凡填报的信息虚假、错误或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复核信息结束后,当天下午在各幼儿园门口公布录取结果。如有空缺,根据公证处公证的派位编号,顺位替补。

   (五)入园及要求

  1.8月30日—8月31日,已被录取的幼儿按照所入幼儿园的要求体检。

  2.9月1日,幼儿监护人带幼儿体检报告及相关资料到所入幼儿园报到并办理入园手续。

  3.9月2日—9月15日,接到录取通知的幼儿,按幼儿园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入园准备。

  七、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组。市、区教育(科)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市、区教育(科)局相关科室和移动公司、软件公司、纪检监察组等负责招生、技术、监督等相关事务。各幼儿园分别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工作组负责本园招生工作,并根据《临汾市教育系统2021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规定,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查违规行为。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三)加大政策宣传。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对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及时做好相关政策解读,保障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附件:临汾市2021年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相关信息

  

  招生咨询电话:0357—2681073 0357—3990039

  招生监督电话:0357—2683434

标签: 幼儿园  临汾市  幼儿  城区  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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