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

来源: 最后更新:24-01-08 03:22:50

导读:河南省对年满60周岁,符合计生政策生育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按每年每人960元(8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

  关于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的通知

  一、奖励扶助对象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以个人为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一)具有本省户籍的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省城镇居民;

  (二)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且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三)年满60周岁;

  (四)未享受外省(区、市)同类奖励与扶助、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程序和具体政策解释由省卫生计生委制定。

  二、奖励扶助标准

  (一)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标准参照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标准执行。从2015年1月1日起,对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二)在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城镇三无老人供养等惠民政策时,奖励扶助金不计入个人和家庭收入。

  三、奖励扶助资金来源

  奖励扶助资金由省、市、县财政纳入年度预算,按基本标准的60%、20%、20%的比例分级负担;财政直管县按照省、县财政80%、20%的比例分级负担。

  四、奖励扶助金发放

  奖励扶助金由省财政厅和省卫生计生委确定的金融机构统一代理发放,以个人为单位,每年发放一次。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标签: 独生子女  城镇  标准  父母  计划生育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baike/techan/2037995.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