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5-17 11:30:48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发改局、市财政局按照以下规则制定:
1、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
2、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本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收取;
3、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照不超过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宅平均租金的60%确定;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新入户人员,租金按照不超过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宅平均租金的80%确定。
(具体标准请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注:租金标准会根据市场价格调整,具体租金标准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为准。
罐车运输乱象调查: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大豆油罐车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大豆油
wap开发详细解释(wap开发详细解释是什么) 2023第二季度天津西青区公租房登记公告 2024桂林永福县禁燃限放烟花爆竹规定 桂林永福县2021重大项目 2024年户部山春节年货会时间+地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