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莆田随军家属创业免税政策(随军家属创业优惠政策)

来源: 最后更新:23-12-23 12:22:39

导读: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创业按规定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具体优惠内容及享受方式请见正文。

  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享受主体】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

  【优惠内容】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 其提供的应税服务 3 年内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必须持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 每一名随军家属可以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享受方式】

  1.享受方式: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相应减免税栏次。

  2.办理渠道: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

  【政策案例】A 为符合条件的随军家属,于2023年1月办理个体工商户 登记,该个体工商户自2023年1月至2025年12 月,提供的增值税应税服务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享受主体】 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

  【优惠内容】 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 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1.随军家属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

  2.每一随军家属只能按上述规定,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享受方式】 上述政策免于申请即可享受。

  【政策案例】 纳税人李某为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于2023年3月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在三年内李某从事个体经营的所得,可按规定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

标签: 家属  增值税  政策  从事个体经营  个人所得税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baike/techan/2015820.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