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2023宝鸡伤残津贴发放标准(宝鸡市残疾人补贴标准)

来源: 最后更新:23-12-03 06:23:28

导读:工伤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的生活保障待遇。伤残津贴是这部分工伤职工因无法工作而领取的替代性补偿。

  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的生活保障待遇。伤残津贴是这部分工伤职工因无法工作而领取的替代性补偿。

  

  1至4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90元、85元、80元、75元;增加后,1至4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3634.5元的,增加到3634.5元。5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70元,6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60元;增加后,5至6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2929元的,增加到2929元。

  注意:1—4级用人单位未给工伤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政策依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23]30号)

标签: 伤残  职工  津贴  工伤  用人单位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baike/techan/1983215.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