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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兵团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缓缴到期提醒(附电话)

来源: 最后更新:23-11-20 01:38:50

导读:根据兵团社保发布的通知,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度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请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

  根据《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兵人社函〔2022〕116号)文件精神,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度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请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自治区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022及2023年度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请尽快前往各师市及团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费,因税务系统年底升级维护,2023年12月15日后不再办理相关业务,请参保人员于12月15日前办理补缴手续。

  重要提醒:本次未按规定及时补费的人员,2024年起将无法再行补缴,缴费年限的长短会影响将来养老金的高低。

  兵团本级及各师社保中心联系方式:

  兵团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0991-2375876

  第一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0997-4620949

  第二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0996-2283020

  第三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0998-5702008

  第四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0999-8189726

  第五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0909-7671097

  第六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0994-5828208

  第七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0992-3939619

  第八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0993-2069755

  第九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0901-7682623

  第十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0906-3353212

  第十一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0991-4614101

  第十二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0991-3729603

  第十三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0902-2565342

  第十四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0903-2566061

标签: 社会保险  管理中心  事业  保险费  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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