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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残疾人集中照顾服务申请程序是什么

来源: 最后更新:23-11-16 06:45:14

导读:银川市需要申请集中照护的困难重度残疾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由其监护人代理)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具体流程可见正文。

  申请流程

  1、银川市需要申请集中照护的困难重度残疾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由其监护人代理)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银川市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申请确认表》,出具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残疾人证原件。

  2、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根据困难重度残疾人实际情况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在村(居)民委员会驻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据实填写本级意见,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以书面或者其他形式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

  3、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核对申请人身份类别、残疾类别等级等信息,符合条件的应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审核确认表上签署意见,确定照护服务形式。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

  特别提示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困难重度残疾人信息台账,对集中照护服务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实名制管理,做到一人一档。对因自愿放弃集中照护或因亡故、家庭经济状况改善等原因,不再符合集中照护条件的,应及时终止,报经县(市)区民政局核实无异后,结算照护费用。

标签: 残疾人  银川市  困难  申请人  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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