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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新生儿一件事申报需要哪些材料(宿迁新生儿户口办理流程)

来源: 最后更新:23-11-13 01:19:16

导读:宿迁新生儿一件事申报材料有产妇出院小结、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结婚证等,医保咨询电话为12393,详情见下文。

  自备材料:

  产妇出院小结(纸质或电子)

  共享材料: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电子)

  2.新生儿父母结婚证原件(电子)

  3.申请人非新生儿父母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电子)

  4.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原件(电子)

  5.新生儿父母户口簿原件(电子)

  咨询电话:

  办理过程中,如有问题,《出生医学证明》签发、《预防接种证》发放请咨询新生儿出生助产机构,出生登记(新生儿申报户口)请咨询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社会保障卡》申领请咨询1233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请咨询12393

标签: 新生儿  原件  电子  父母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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