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垦利新就业员工申请公租房和租房补贴的条件

来源: 最后更新:23-11-11 04:35:17

导读:2023年10月24日,垦利区人民政府发布了《东营市垦利区保障性住房和租赁补贴管理实施意见》的相关通知,对垦利城镇新就业员工申请公租房和租房补贴的条件做出了规定。

  初次申报公租房和租房补贴的城镇新就业无房职工,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本区常住户口且在城镇区域内工作;

  2.自毕业(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之日起截至提出申请之日不满5年;

  3.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4.家庭在本区无私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且住房总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5.人均年收入不高于垦利区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

  6.家庭成员名下车辆(不含经营性车辆)购买价格不超过10万元(同时拥有多辆车的购置价格按累计相加计算)。

  ☛政策来源:垦利区人民政府

  

标签: 垦利  城镇  住房  不超过  车辆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baike/techan/1949433.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