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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双重劳动关系下工伤责任由谁承担?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7 09:30:19

导读: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发生工伤后,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其中,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共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问:长沙双重劳动关系下工伤责任由谁承担?

  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为之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注: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标签: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  工伤  职工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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