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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社会救助基金的材料

来源: 最后更新:23-11-03 08:57:47

导读: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人病历复印件并加盖医院印章(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记录、护理记录、费用清单、医疗发票、医嘱单等或其他支持重要诊断的检查及检验项目的报告)

  抢救费结算申请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抢救费用结算申请书》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人病历复印件并加盖医院印章(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记录、护理记录、费用清单、医疗发票、医嘱单等或其他支持重要诊断的检查及检验项目的报告)

   3、医疗机构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7日内抢救费用清单、发票原件、预交款相关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超过7日的,医疗机构应补充《抢救费用超7天情况说明》

  4、医疗机构的账户信息

   5、必要时针对抢救期间费用问题需要另作说明的情况

标签: 医疗机构  费用  受害人  道路交通  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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