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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夜市经济创业补助申请入口+流程+条件

来源: 最后更新:23-11-02 09:16:59

导读:长寿夜市摊主!补贴来咯!快去申报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每月补助500元,截止申报当月,申报者应年满16周岁;

  一、申报主体

  入驻长寿区政府创建规划的5条夜市街区(时代中心、金科美邻汇、圣天公园、协信广场、书香雅苑),且合法从事夜市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经营“摊主”。

  二、申报条件

  (一)截止申报当月,申报者应年满16周岁;

  (二)与夜市街区运营机构签订摊位租赁合同且摊位经营1个月及以上时间(按摊位租赁合同期间内实际经营期限计算)。

  三、补助标准

  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以摊位为单位给予500元/户/月的创业补助。

  四、补助时限

  经营期限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内。

  五、申报资料

  (一)《长寿区夜市经济创业补助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

  (三)场地租赁合同;

  (四)租金缴纳费用凭证(享受免租金待遇的,提供免租材料);

  (五)持续从事夜间经营的佐证资料(每月任意10天以上带日期经营活动场景水印照片)。

  六、申报流程及入口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于每月20日前(最后申报时间不超过2024年10月20日),通过长寿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向区人力社保局申报,并提交下列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二)审核。夜市街区运营机构对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费用凭证和经营活动的真实性线下初审,区人力社保局于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者上传到长寿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三)公示。审核通过后,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向区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于20个工作日内划拨到申请人账户。

  具体疑问可详询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七、咨询电话

  023-40667232 、023-40667231

标签: 夜市  摊位  长寿区  街区  长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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