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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符区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祥符区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文件)

来源: 最后更新:23-11-01 05:12:22

导读:毕业学年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参加线上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在线培训补贴。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毕业学年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参加线上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在线培训补贴;对完成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完成40个学时以上,按每学时10元,最多不超过700元);

  对完成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五级/初级1200元/人、四级/中级1600元/人,三级/高级2000元/人、二级/技师4000元/人,一级高级技师5000元/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800元/人;初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给予800元/人补贴,参加3年一次复审培训并换发新证的,给予200元/人补贴。)

  就业技能培训实行“先垫后补“和“信用支付"等办法,由培训人员缴纳培训费用的,培训补贴由个人申请并拨付个人;由培训机构垫付培训补贴的,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申请并拨付培训机构。

  咨询电话:祥符区人社局就业股 0371-26666726

标签: 技师  按规定  培训机构  技能培训  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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