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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电动车登记怎么办理?(宿迁电动车登记怎么办理手续)

来源: 最后更新:23-11-01 01:19:20

导读:宿迁电动车登记办理时间是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办理地址在宿迁市宿豫区华东农业大市场院内车管所宿豫分所政务大厅综合窗口,详情见下文。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7月1日至9月30日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宿迁市宿豫区华东农业大市场院内(宿迁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车管所宿豫分所政务大厅综合窗口;

  宿迁市宿城区项王路77号二楼(宿迁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车管所城区分所政务大厅综合窗口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向住所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现场交验车辆。

  办理材料:

  1.所有人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

  3.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

  注意:需带上电动车现场交验车辆

  审批标准:

  1.申请人自备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发出补正告知;

  2.超管共享清单内电子证照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审批人员运用可信电子证照(超管)系统,补齐补正;

  3.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咨询电话:0527-84352475

标签: 宿迁市  非机动车  政务  材料  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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