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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象山县人才购房补贴对社保有要求吗?

来源: 最后更新:23-10-31 01:34:25

导读:根据《象山县人才安居实施办法(试行)》(象政发〔2023〕14号)的文件规定,决定开展象山县人才购房补贴(2023年第一次)申领工作。

  2023年象山县人才购房补贴对社保有要求吗?

  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第Ⅰ类人才在象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或个人所得税6个月以上,第Ⅱ、Ⅲ、Ⅳ类人才在象山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和个人所得税6个月以上,其中外籍人才还须取得在宁波辖区内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申报对象,点击查看:

  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6日。

  申报地点:象山县南部新城商务楼1号楼520室(县人才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89387514、89387519、89387517、65761802

  政策来源:半岛乐业,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1sRzsfencQa2WqoCuBiC0Q

标签: 象山县  人才  不含  社会保险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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