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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华侨回国定居落户办理指南2023(丹东归国华侨联合会)

来源: 最后更新:23-10-28 04:49:41

导读:丹东拟办理华侨回国定居落户的,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到公安局各属地派出所进行办理,详见下文。

  丹东侨回国定居落户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拟办理华侨回国定居落户的

  二、申请材料

  1.侨务部门出具的《华侨来辽定居证》。 2.原户口注销证明。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三、办理流程

  受理-确认

  四、办理地点

  各属地派出所:点击查看

  五、是否收费

  无

  六、是否支持邮递办理

  是

  七、工作时间

  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合作区

  上午09:00—11:30

  下午13:00—17:00

  东港、凤城、宽甸

  夏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30

  冬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7:00

八、联系电话

  东港:0415-7149007 凤城:0415-6882808 宽甸:0415-5135002

  振兴:0415-2312891 元宝:0415-2886802 振安:0415-2147308

  合作区:0415-2147608

  *涉及派出所业务请点击查询各派出所公开电话

标签: 凤城  东港  上午  下午  元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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