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丹东复退转军人落户办理材料有哪些 丹东退役士兵安置网

来源: 最后更新:23-10-28 04:44:59

导读:丹东复退转军人落户办理需要复退军人落户介绍信或逐月领取退役金军人落户证明信、户口注销证明、落户地居民户口簿、户主居民身份证等材料,详见下文。

  丹东复退转军人落户办理材料

  1.复退军人落户介绍信或逐月领取退役金军人落户证明信。

  2.户口注销证明、落户地居民户口簿、户主居民身份证。

  3.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婚姻关系证明(省外登记结婚的提供)。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办理联系电话

  东港:0415-7149007 凤城:0415-6882808 宽甸:0415-5135002

  振兴:0415-2312891 元宝:0415-2886802 振安:0415-2147308

  合作区:0415-2147608

  *涉及派出所业务请点击查询各派出所公开电话

标签: 户口  军人  户主  凤城  东港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baike/techan/1918768.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