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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大病保险贫困困难人群报销比例

来源: 最后更新:23-10-25 06:39:31

导读:淮南市对城镇低保对象、城镇户籍的残疾人和低收人家庭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困难人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基础的比例上上调10%,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淮南市大病保险各贫困困难人群的报销比例上涨

  一、以下困难对象,大病保险自付比例在规定基础上提升10%。

  城镇低保对象、城镇户籍的残疾人和低收人家庭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困难人员。

  二、大病保险正常起付标准及规定比例

  一个保险年度计一次起付线,参保居民负担的合规医药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1.5万元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费用段按比例报销。

  1、起付线以上至5万元(含),报销比例60%;

  2、5—10万元(含)报销比例65%;

  3、10—20万元(含)报销比例75%;

  4、20万元以上至封顶线段,报销比例80%。

  三、大病保险报销金额计算公式

  (参保患者住院及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总费用-负面清单费用-基本医保已报销金额-基本医保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分段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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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大病  万元  比例  困难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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