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清远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操作指南(清远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

来源: 最后更新:23-10-10 07:01:25

导读:参保人可于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清远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需要准备的资料还有流程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

  清远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操作指南

  一,受理条件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实施主体

  清远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三,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63-3376210

  咨询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鹿鸣路2号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二楼医疗保险科

  四,网上办理流程

  1.参保人选择任意一家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申请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

  2.收到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的医院进行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

  3.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审批通过后由医院上传资料至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办结。

  五,办理材料

  1,《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2,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

  3,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六,办理方法:

  步骤一:进入广东政务网下滑找到在线办理窗口,点这里进入

  步骤二:填写邮箱,勾选否符合后点击下一步。

  步骤三:上传三份材料并点击完成。

标签: 清远市  门诊  待遇  步骤  医院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baike/techan/1876260.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