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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工伤待遇申请指南(九江市工伤赔偿标准最新标准)

来源: 最后更新:23-09-18 06:53:15

导读:工伤待遇申请需要什么条件?那些情形被认定为工伤?申请工伤待遇需要什么材料?详情请看正文:

  哪些情形应认定为工伤?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认定提交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二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补充工伤保险赔付使用);

  4.疾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5.门诊及住院病人有拍片的,须提供每一次的影像报告单复印件;

  6.门诊病人提供:发票原件,门诊病历复印件一份,(备注:如发票上没有药品明细,需提供费用清单);

  7住院病人提供:发票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住院费用明细汇总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8.工伤保险及补充工伤保险赔款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各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标签: 复印件  原件  工伤  工作  预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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