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淮安市门特起付标准是什么 淮安市医保门特如何办

来源: 最后更新:23-09-16 06:23:04

导读:淮安市门特起付标准为精神类疾病起付标准为300元,其他为720元更多请阅读正文查看。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门诊治疗门特病种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限额标准以内的,分别由职工、居民医保基金按住院比例支付。

  起付标准及限额:

  1、精神类疾病起付标准为 300 元,其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设医保基金起付标准其他病种起付标准为 750 元

  2、门特和住院共用年度支付限额。

  3、纳入全省门特保障范围的门特病种,支付限额分别为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封顶线。

  4、我市保留门特病种继续执行限额标准,在限额标准内发生的门特医疗费用实行按自然年度结算,当年限额标准有结余的,结余部分不转下年使用;当年费用超过限额标准的,超出部分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职工:

  居民:

更多请看:

标签: 限额  标准  医保  职工  居民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baike/techan/1826928.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