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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如何用医保卡在门诊就医和购药?

来源: 最后更新:23-09-09 08:56:21

导读:根据市医保局《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性病用医保卡在门诊就医和购药指南

  门诊慢性病如何在门诊就医和购药?

  1.门诊慢性病患者用药报销仅限于通过鉴定的病种,在治疗本病种药品范围内,按“一种病三种药,二种病四种药,三种及以上病种不超过五种药(中草药算一种药)”执行。

  2.患者慢性病资格确认通过后,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卡)以及主治医师开具的处方或病历,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药品备案登记、更换和取药等业务。一般情况下开具的药品用量不超过一个月,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等临时外出,门诊处方量超过一个月的,或者处方用量超说明书用量的,以及每副中草药超60元等特殊情况,个人可向定点医疗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备案。

  3.某些特殊药品确需到聊城市外购买的,可在日常取药的定点医疗机构备案后外购,异地可联网结算的直接在取药地联网结算,不能联网结算的回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4.门诊慢性病患者在全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做门诊检查检验及治疗的,凭临床专业医师开具符合所审批慢性病病种的相关检查检验及治疗项目,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窗口办理联网登记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直接联网结算,个人只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因病情需要到市外上级医院门诊进一步检查、诊疗的,凭近期病情资料,经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可外出检查、治疗,异地发生的门诊检查治疗费用可联网结算的直接联网结算,不能联网结算的回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标签: 门诊  慢性病  医疗保险  医疗机构  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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