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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退役军人落户办理指南

来源: 最后更新:23-09-09 06:26:33

导读:2023九江退役军人落户办理需要携带原户口本、退伍证、安置接受证明等材料,详情请看正文:

  落户原户籍地所需材料

  1、个人申请;

  2、原户口本;

  3、退伍证;

  4、县级以上安置部门或者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的安置接收证明;

  5、身份证(或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落户集体户所需材料

  1、个人申请;

  2、原户口本;

  3、退伍证;

  4、县级以上安置部门或者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的安置接收证明;

  5、身份证(或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6、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注:办理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时,发现申报人注销户口与现申报的身份信息不一致的,须其提交部队或者其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更改(认定)身份证信息等证明。

标签: 军人  部门  户口本  身份证  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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