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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合肥城乡居民医保第一次参保缴费指南

来源: 最后更新:23-09-04 09:31:53

导读:2024年度合肥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4年度合肥城乡居民医保第一次参保缴费指南:

  1. 线上登记缴费:登陆“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先进行参保登记,按要求录入人员信息,上传相关身份凭证后进行参保缴费。

  2. 线下登记缴费:合肥市区居民持户口簿、合肥市区以外居民持居住证前往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居民医保门诊待遇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基层普通门诊。在参保地基层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含一般诊疗费),医保基金按照60%比例支付,单次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50元、20元,年度基金累计最高支付150元/人。

  (二)大额普通门诊。在参保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或经申请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下同)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不含慢特病门诊以及健康体检、疫苗等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单次达到200元且年度累计超过500元的,超过部分医保基金按照60%比例支付,年度基金累计最高支付2000元/人。在市内跨县(市)域发生的大额普通门诊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三)大学生普通门诊。在校大学生普通门诊统筹资金按照50元/人标准由学校统筹包干使用,学校可以按学年进行保障,不再享受基层普通门诊和大额普通门诊待遇。

  (四)慢特病门诊。参保居民患有我市规定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可以申请慢特病门诊待遇;高血压、糖尿病参保患者未达到门诊慢特病标准需要门诊长期治疗的,纳入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具体办法由市医疗保障部门另行制定。

标签: 门诊  医保  参保  合肥  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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