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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如何家庭共济使用

来源: 最后更新:23-09-02 10:35:09

导读: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遵循自愿原则授权家庭成员使用本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国家、省符合规定的费用实现个人账户在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

  汕尾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简称“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前提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遵循自愿原则授权家庭成员使用本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国家、省符合规定的费用实现个人账户在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

图源: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标签: 汕尾市  医保  家庭成员  个人账户  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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