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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重庆秋季房交会两江新区购房优惠政策

来源: 最后更新:23-09-02 12:19:53

导读:2023市级秋交会期间购房补贴政策公布!其中两江新区推出多项优惠政策,详细信息见文章。

  政策内容

  1.房交会期间购买两江新区龙盛新城和水土新城新建商品房(非住宅仅限商服用房、办公用房、车位)的自然人,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向两江新区税务局完清购房契税的,按照实缴契税金额的80%给予购房消费补贴

  2.房交会期间购买两江新区八个街道(包括鸳鸯、人和、天宫殿、翠云、大竹林、礼嘉、金山和康美街道)以及悦来片区(悦来片区仅限自然人购房人契税缴纳至两江新区税务局的房地产项目)新建商品房(非住宅仅限商服用房、办公用房、车位)的自然人,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向两江新区税务局完清购房契税的,按照实缴契税金额的50%给予购房消费补贴

  3.房交会期间购买保税港片区新建商品房(非住宅仅限商服用房、办公用房、车位)的自然人,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向保税港区税务局完清购房契税的,按照实缴契税金额的50%给予购房消费补贴

  补贴申报

  1.申报条件:2023年9月7日-10月31日期间购买两江新区直管区新建住宅商品房和新建非住宅商品房(仅含商服用房、办公用房、车位),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重庆市不动产交易登记系统为准)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向两江新区税务局或保税港区税务局完清购房契税的自然人购房人可享受消费补贴。

  2.申报方式:龙盛新城和水土新城、八个街道(包含鸳鸯、人和、天宫殿、翠云、大竹林、礼嘉、金山和康美街道)及悦来片区自然人购房人契税缴纳至两江新区税务局项目消费补贴申请由自然人购房人委托开发企业代为申报,申报时间截止2024年1月31日。享受了消费补贴的自然人购房人无论何种原因申请本房屋契税退还,均需如数向政府退回已领取的消费补贴,再解除网签和申请退还契税。在2023年春交会(2023年3月23日—26日)期间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重庆市不动产交易登记系统为准)的房屋在本次秋交会优惠政策出台之日(含)起至2023年10月31日(含)解除网签的,不享受本次秋交会优惠政策。

  3.发放形式:龙盛新城和水土新城、八个街道(包含鸳鸯、人和、天宫殿、翠云、大竹林、礼嘉、金山和康美街道)及悦来片区自然人购房人契税缴纳至两江新区税务局的项目,消费补贴经审核后发放至购房人指定银行账户。

  4.咨询电话:023-63084029。

标签: 契税  自然人  税务局  新区  两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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