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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门诊慢特病待遇问题解答(烟台慢病门诊报销比例)

来源: 最后更新:23-08-24 01:23:57

导读:不少朋友对门诊慢特病待遇存在疑惑,比如享受了门诊慢特病待遇还能享受门诊普通待遇吗?更多问题解答请看正文

  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的职工,是否可以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可以。参保职工享受门诊慢特病期间,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参保职工,同时发生职工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1)参保职工在职工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该医疗机构是本人门诊慢特病定点的

  参保职工就诊时应主动告知医生本人的门诊保障类别,由医生分别开具门诊慢特病和普通门诊疾病的处方,缴费时,参保职工只需支付不同门诊保障待遇类别的个人负担部分。

  (2)参保职工在职工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该医疗机构不是本人门诊慢特病定点的

  ①如果参保职工只发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或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和门诊慢特病费用分别开具处方的,职工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在就诊医疗机构即时结算。

  ②如果参保职工同时发生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并在一张处方的,参保职工需全额缴纳医疗费并打印就诊发票,就诊后持门诊病历、发票,至签约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代传报销。同时,一年内首次代传时参保职工应签署未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的“承诺书”。

  通过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代传职工普通门诊按照什么比例报销?

  参保职工到本人定点的门诊慢特病医疗机构代传职工普通门诊医疗费按就诊医院级别支付比例报销,职工普通门诊报销费用实行社会化发放(报销费用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上)。门诊慢特病报销费用仍按原政策执行。

标签: 门诊  职工  参保  医疗机构  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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