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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产前假的规定

来源: 最后更新:23-08-24 01:03:26

导读:根据《武汉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二条女职工的产假产前假假期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二)正常分娩的,享受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详见正文。

  武汉产前假的规定

  根据《武汉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二条 女职工的产假产前假假期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二)正常分娩的,享受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湖北产假相关规定

  01、产假天数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妇女产假的期限应当自批准休假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连续计算,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产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02、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是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于支付女职工在产假、计划生育休假期间的工资。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津贴天数

标签: 产假  津贴  产前  女职工  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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