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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广宁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 最后更新:23-08-17 01:14:55

导读: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如实填写《广宁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并按照下列规定提供申请材料。

  肇庆广宁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如实填写《广宁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并按照下列规定提供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含户口簿户主页);

  2.收入证明;

  3.住房证明;

  4.家庭资产状况申报表;

  5.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还需提供其父母的身份证、住房证明和关系证明。

  以上所有证件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部分原件受理核对后退还。申请审批表、家庭资产状况申报表、工作收入证明等表格可到永青、圣堂、五一、护国、红星居委,南街镇政府,县住建局领取或在肇庆市广宁县住房保障网站上下载

  广宁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doc

标签: 广宁县  住房  户口簿  审批表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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