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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职工社保停保后如何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来源: 最后更新:23-08-15 07:12:45

导读: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暂停参保的3个月内,可按当年度城乡居民的缴费标准参保,缴费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方可依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报销。

  参保人可提供当地医保经办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作为停保的依据,可同时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当年度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缴费到账之日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需前往户籍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手续,人社所无法办理中途参保业务,清新区除外,清新区范围内必须前往各镇人社所办理城乡医疗业务。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暂停参保的3个月内,可按当年度城乡居民的缴费标准参保,缴费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方可依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报销。

标签: 参保  医保  城乡居民  医疗保险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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