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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生育保险报销标准(邯郸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来源: 最后更新:23-08-15 04:39:44

导读:邯郸市生育保险报销有什么标准,在邯郸生育之后,可以享受哪些生育上的社会保障待遇,详情见下文

  问:邯郸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答:

  【生育医疗费定额补贴标准】

   1.顺产1200元;

   2.剖腹产2600元;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怀孕6个月以下2个月以上引产的600元;

   4.怀孕两个月以内流产的80元;

   5.异位妊娠术参照剖腹产标准执行。

  【产假规定】

   1.女职工怀孕满六个月以上分娩或终止妊娠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晚育的奖励产假45天;

   4.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奖励产假30天;

   5.女职工怀孕不满两个月流产的,给予产假20天;

   6.满2个月不满四个月流产(含异位妊娠术),给予产假30天;

   7.满四个月不满六个月流产的,给予产假45天;

  【女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

按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党政机关和全额拨付的事业单位除外)。

标签: 产假  个月  女职工  两个月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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