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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嘉兴市医疗费用与医保属性调整 嘉兴医保政策2020

来源: 最后更新:23-07-31 08:56:05

导读:嘉兴市为进一步保障参保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优化嘉兴市三重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参照周边城市相关做法,对医疗费用的医保属性做出调整。

  一、实施时间

  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

  二、调整转诊就医医疗费用医保属性

  (一)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规范转诊到嘉兴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费10%调整为先由个人自负10%。

  (二)未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规范转诊到嘉兴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费20%调整为先由个人自负20%。

  (三)在外地医疗机构急诊、抢救,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不再先行个人自费。

  三、调整医用材料费用医保属性

(一)属《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分类编码CQ、CG的医用材料,先由个人自费一定比例费用调整为先由个人自负一定比例费用;单项累计超过最高限额的自费费用调整为自负费用。

  (二)属《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分类编码CL单价在200元以上的医用材料,先由个人自费一定比例费用调整为先由个人自负一定比例费用;累计超过最高限额的自费费用调整为自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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