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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门诊报销后自付的部分可以用共济账户支付吗?

来源: 最后更新:23-02-22 09:15:46

导读:成都门诊报销后自付的部分可以用共济账户支付,参保职工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支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内的费用。

  门诊报销后自付的部分可以用共济账户支付吗?

  答:可以。参保职工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支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内的费用

  拓展阅读

  成都医保在四川其它市(州)门诊看病是否可以报销?

  答:可以。我市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省内异地开通了门诊共济保障的定点医药机构联网结算门诊共济保障医药费用。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0,还能不能报销?

  答:可以的。经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后,需要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以使用本人个人账户余额支付,也可现金支付。

标签: 医保  门诊  个人账户  费用  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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