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宁波鄞州区量化积分指标及赋分标准 宁波市鄞州区量化积分标准

来源: 最后更新:23-02-03 03:47:56

导读:2023年起,宁波鄞州区将启用全市统一的积分指标体系,采用新赋分标准计算入学积分。

  宁波鄞州区量化积分指标及赋分标准

  省级和市级共性指标赋分标准

类别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审核评分部门

审核形式

所需证明材料

省级共性指标

(100分)

年龄

(20分)

年龄在55周岁(含)至60周岁(含)区间的,得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1分,最高限20分。

区公安分局

系统自动评分

居民身份证

文化程度

(10分)

高中(中职)学历及以下得5分;

大专(高职)学历得8分;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得10分。

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分。

教育局

依证明材料
审核评分

1.2002年(含)前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2.2003年(含)后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验证证明。

职业技能

(10分)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五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五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得3分;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四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四级,得5分;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三级,或获得初级职称,得8分;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二级及以上,或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得10分。

按最高职称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计分,不累加计分。

人力社保局

依证明材料


审核评分

1.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及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原件。

2.涉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提供资格证书和评审表。如是外地取得,还需提供当地人社部门或职称管理部门公布的文件。

缴纳社保

(30分)

在本省范围内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每个月得0.5分,最高限30分。

人力社保局

系统自动评分

居住时间

(30分)

在本省范围累计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每满1个月得0.25分,最高限30分。

区公安分局

系统自动评分

浙江省居住证

市级共性指标

(150

分)

就业

(10分)

在本市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或持有本市工商营业执照或流转土地合同从事农林牧渔生产,连续1年以上的,得10分。

人力社保局、

市场监管局、

农业农村局

系统自动评分依证明材料


审核评分

1.劳动合同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住房

(20分)

居住在企业集体宿舍的、居住在已列入政府公租房计划的公租房的、居住在住建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城市合法租赁房屋的,得10分;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在本市拥有商品住宅(含公寓房、共有产权房)的,得20分。

区公安分局

住建局、

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依证明材料审核评分
系统自动评分

1.企业出具与申请人(配偶)居住证地址一致的集体宿舍证明原件(承租人为配偶,需同时提供结婚证原件);
2.租房协议原件(承租人为配偶,需同时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宁波市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在配偶、子女名下的,同时提供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

紧缺岗位

(10分)

符合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中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得10分。

人力社保局

依证明材料
审核评分

1.劳动合同原件。

2.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投资纳税

(10分)

在本市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满1000元得1分,最高限10分;在本市从事经营活动实际缴纳税收总额(除个人所得税外)乘投资比例后的金额每1万元得1分,最高限10分。可累加计分,最高限10分。

税务

依证明材料


审核评分

1.个税所得税纳税记录;

2.个体户业主或企业投资者提供税收完税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和投资比例情况。

带动就业

(10分)

在本市创业,与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的,带动就业1人得1分,最高限10分。

人力社保局

依证明材料
审核评分

1.营业执照副本。

2.带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发明创造

(20分)

在本市获得有效发明专利的原始发明人(排名前二位),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分别得20分、12分、4分;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技术奖的,得20分,最高限20分。

市场监管局、

科技局

依证明材料
审核评分

专利证书原件或电子专利证、荣誉证书(表彰文件)原件。

表彰奖励

(20分)

在本市获得各级党政部门、群团(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颁发的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按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分别得20分、16分、10分。最高限20分。

区流动人口办公室

依证明材料

审核评分

荣誉证书(表彰文件)原件。

参与公益

(30分)

在宁波We志愿平台(网址:www.nbzyz.org)、志愿浙江、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并服务满24小时后,每增加5小时得0.3分,最高限30分。

文明办

依证明材料

审核评分

服务时间证明材料。

无偿献血

(10分)

在本市参加无偿献血献全血每100毫升得1分,献血小板每1次得2分。可累加计分,最高限10分。

卫生健康局

依证明材料

审核评分

献血证或电子献血证。

无偿捐献

(10分)

在本市登记成为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角膜、遗体捐献志愿者的,各得1分;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市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均得10分;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市捐献人体器官、遗体、角膜的均得10分。可累加计分,最高限10分。

红十字会

依证明材料
审核评分

1.造血干细胞入库登记荣誉证书(爱心卡或电子入库登记证书)、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登记卡、捐献证书。

2.结婚证、户口本或直系亲属证明。

市级共性指标

违法失信

近3年内因行政处罚或失信行为被列入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违法犯罪情形除外),每项(次)扣10分。

发改局

人工核查评分

无需提供材料。

违法犯罪

近3年内申请人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次扣20分;申请人近3年内受过刑事处罚的,每次扣60分;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实行积分冻结,冻结期为2年。

区公安分局

人工核查评分

无需提供材料。

标签: 仿宋  楷体  评分  黑体  原件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baike/techan/1246195.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