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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失业保险能否办理转移手续(转移失业保险怎么办理)

来源: 最后更新:22-12-22 10:42:16

导读:可以。职工、未足额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地级以上市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保险关系随同转移,无需办理失业保险缴费信息和基金转移手续。

  佛山佛山失业保险能否办理转移手续?

  答:可以。关于印发《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经办规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8号)规定,职工、未足额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地级以上市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保险关系随同转移,无需办理失业保险缴费信息和基金转移手续。失业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归集本省缴费信息办理转移。

  参保职工跨省就业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待遇,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选择户籍地申领的,须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符合领金条件但未申领,以及正在领金期间的参保失业人员,跨省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移至新参保地,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但在转出地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只转移失业保险关系,不转移失业保险费用。

标签: 失业保险  参保  关系  失业人员  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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