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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门诊慢特病未能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如何处理?

来源: 最后更新:22-11-14 05:30:18

导读: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因故未能异地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可持相关材料,按参保地规定,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未能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如何处理?

  答: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因故未能异地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可持相关材料,按参保地规定,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一)报销时限:自受理送件日期起20个工作日。

  (二)报销方式:现金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报销费用汇入指定银行指定收款人的存折(卡)账户。

  (三)报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社保卡银行功能未处于激活有效状态,须另提供哈尔滨银行账户);

  (2)医疗费用票据;

  (3)医疗费用明细(透析患者须提供血透记录单);

  (4)异地特殊门诊备案表复印件。

  注意事项:(1)由医疗机构出具的材料均需加盖医院专用章;(2)如本人不能亲自办理,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

  (四)报销标准:待遇支付标准按照本地标准执行。

  (五)报销咨询:0451-12393(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标签: 参保  医疗费用  银行  材料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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