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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来源: 最后更新:22-11-10 04:55:47

导读:要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男职工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工未就业配偶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条件。

  常州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答:

  享受条件:

  1.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2.男职工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3.职工未就业配偶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可按照“参保在职女职工”标准的一半,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可携带:

  1.《常州市职工生育/计划生育待遇申请表》;

  2.出生医学证明;

  3.出院记录;

  4.医院收费票据;

  5.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6.省社会保障卡;

  7.男职工配偶《就业创业证》,或男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配偶未就业证明;

  8.男职工配偶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保参保(合)情况证明至医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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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配偶  职工  医保  待遇  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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