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南通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如何处罚?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3 04:22:07

导读:目前,南通发布关于双减政策问答,针对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反垄断等方面问题,南通设立投诉举报热线,大家可以通过12315举报,同时南通还加强了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

  根据中央“双减”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南通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从严治理”的原则,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反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管。

  一、加强宣传引导。

  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向社会大众广泛宣传价格、广告、反垄断等相关法律法规、“双减”文件精神和校外培训专项整治的工作举措,提升群众的关注度和知晓度。梳理发布校外培训机构价格、广告、反垄断等负面清单,引导培训机构和广告经营单位自查自纠,主动规范经营行为。

  二、畅通举报途径。

  设立投诉举报热线。广大群众一但发现违法违规的校外培训经营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我们将第一时间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格监管执法。

  重点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执法检查,强化对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网络平台的校外培训广告监测监管。依据《价格法》《广告法》《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建立联控机制。

  强化与教育、网信、城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与执法联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测信息和监管执法信息共享,形成联防联控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针对其他非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措施有哪些?

  1、统筹做好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2、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3、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拓展】

  

标签: 校外  培训机构  学科  学龄前儿童  广告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baike/jiaoyu/618535.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