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东莞石龙户籍生就读民办学位补贴办法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2 07:54:48

导读:石龙镇户籍学生就读民办有什么补贴?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的补贴办法吧
东莞市石龙镇户籍生就读民办学位补贴办法

  (一)符合学位补贴条件的适龄户籍学童需自行选择石龙镇范围内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申请入读,被民办学校录取后,适龄户籍学童按照“先交后补”的原则,先全额缴交民办学校的学杂费及其它费用;待开学后,由镇财政按补助学童的名单和补助标准统一直接发放到学童家属的账户。

  (二)如适龄户籍学童自行选择入读的民办学校的学杂费高于本暂行办法规定的补贴标准,其差额部分由家长自行承担;如适龄户籍学童自行选择的民办学校的学杂费低于本暂行办法规定的补贴标准,其学位补贴经费按照该民办学校的实际收费标准发放。

  (三)取得学位补贴资格的适龄户籍学童因个人原因需要选择或转学到石龙镇以外其他镇(街、园区)民办学校入读的,视为主动放弃学位补贴权利。

  (四)2019年春季及以后,小学、初中各年级插班生,采用在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的方式安排,学费由镇财政资金全额负担,家长只需要支付校服等服务性收费。新入户学生,按照镇宣教局的通知办理,每年受理两次。(每年的4月底和11月底)当年2月以前入户(包括2月)的补贴春季学期的学费,当年8月(包括8月)以前入户的补贴秋季学期的学费。

标签: 民办学校  学童  户籍  学位  学杂费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baike/jiaoyu/615804.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